标准化动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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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发布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
2022-07-12
浙江省地方标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规范》(DB33/T 2511-2022)(以下简称《规范》)于7月5日正式发布,8月5日起将在全省范围内实施。该标准是全国首个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省级地方标准。 《规范》界定了互联网平台分类,规定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的组织管理、风险管理、保障措施、评价与改进等方面的定性技术要求,内容全面、规范、系统性强。该标准为平台企业在公平竞争领域设置了“红绿灯”,划出了底线,有利于平台企业在明确合规预期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其在优化资源配置、推动产业升级、拓展消费市场、增加就业等方面的潜能和作用。 《规范》以互联网平台企业“自我优待”、“大数据杀熟”、算法滥用、强制“二选一”、资本无序扩张等破坏公平竞争的行为为研究对象,以发挥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为出发点,从反垄断、反不正当竞争两个角度,全面梳理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相关风险,明确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管理活动要点。 据浙江省市场监管局反垄断处相关负责人介绍,该《规范》在总结2021年“平台经济监管创新的浙江实践”重大成果的基础上,广泛吸收了省内不同类型互联网平台具有良好推广应用价值的经验做法,旨在压实互联网平台企业竞争合规主体责任,实现政府监管模式下的平台自治。 浙江是平台经济大省,是电子商务、数字经济的重要发源地。2021年,浙江省电商平台网络交易额达9万亿元,继续保持全国首位,平台上浙江网店的交易额超过2.3万亿元,位居全国第二。截至目前,浙江省共有各类网络交易平台310个,平台上经营者数量超过1100万家,占全国总量的近半数,服务全球消费者达9.6亿人。 浙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平台经济的规范健康持续发展,2021年出台全国首个规范网络交易的地方性法规《浙江省电子商务条例》,在全国率先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促进平台经济规范健康发展的意见》,发布了全国首个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浙江省平台企业竞争合规指引》,并上线全国首个平台经济数字化监管系统“浙江公平在线”。
我国承担铁路领域ISO技术委员会轮值秘书
2022-07-11
2022年6月,国际标准化组织铁路应用技术委员会(ISO/TC269)正式批准中国承担“基础设施”分技术委员会轮值秘书处和“机车车辆”分技术委员会主席,中国铁路标准国际化工作取得新突破。 2016年,ISO/TC269正式成立“基础设施”分技术委员会(SC1)和“机车车辆”分技术委员会(SC2)。在2015年签署的《中法铁路标准化合作路线图》的框架下,根据ISO结对政策的有关规定,我国积极与法国签署结对协议,承担了SC1联合秘书处(秘书处为法国)和SC2副主席职务(主席为法国专家)。SC1联合秘书处承担单位为铁科院集团公司铁建所,SC2副主席为国铁集团科信部霍保世。 我国自2016年承担SC1联合秘书处、SC2副主席以来,根据结对协议规定,与法国秘书处、法国主席一直保持密切的联络关系,积极参与SC1和SC2各项管理及技术工作,共同出席历届ISO/TC269会议及CAG会议,并主持SC1和SC2全体大会,努力推动各项国际标准的编制工作,在战略全局性问题和国际标准提案等方面提前交换意见,建立了良好的沟通合作方式。 2018年6月,ISO发布新版结对政策,中国作为ISO成员体,不能再以结对的方式承担联合秘书处和副主席的工作。2021年7月我国与法国按规定共同向ISO技术管理局(TMB)提报了结对评估报告,并进行了多次双边沟通,最终我国与法国协商达成一致,由我国和法国以轮值方式承担SC1秘书处工作,并独立承担SC2主席职务。 2022年6月,基于各国对我国国际标准化工作的认可,经ISO/TC269全体会议批准,我国铁科院集团公司铁建所正式承担“基础设施”分技术委员会轮值秘书处(轮值周期为3年), 国铁集团科信部霍保世担任“机车车辆”分技术委员会主席。我国将根据国际标准化规则做好相关工作,与各国一同以标准化为平台推进铁路技术发展。 ISO是全球最大最权威的国际标准组织之一,ISO/TC269是ISO在轨道交通领域设立的唯一技术委员会。自2012年ISO/TC 269成立以来,在国家铁路局的组织和推动下,我国已成为ISO/ TC269中最活跃和最有影响力的国家之一。截至目前,ISO/TC269现有工作组和特别工作组35个,其中由中国专家担任召集人的10个,占比28%,位居第一。国家铁路局将继续统筹铁路全行业技术力量,通过参加国际标准化组织活动、主持和参与国际标准制修订、承担标准化机构和领导职务,充分运用我国铁路标准体系建设成果,努力将我国特色技术纳入国际标准,在国际铁路标准化领域积极贡献中国智慧,实现标准“软联通”。
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2022-07-11
标题: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行动计划的通知文号:国市监标技发〔2022〕64号发文机关: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中央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委员会办公室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 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中华全国工商业联合会发文日期:2022年7月7日所属机构:标准技术司关于印发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 行动计划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 经国务院同意,现将《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此件公开发布) 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行动计划 为贯彻实施《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以下简称《纲要》),明确2023年年底前重点工作,有序推进任务落实,更好发挥标准化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强化标准化工作统筹推进。完善《纲要》贯彻落实配套政策,积极将标准化纳入产业、区域、科技、贸易等各类政策规划,加强与标准化相关要求的协同衔接。建立健全标准化工作协调推进领导机制。制定实施“十四五”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国家标准体系建设规划,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可结合实际制定标准化发展专项规划,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商务部、农业农村部等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按职责分工负责。以下均需地方人民政府负责,不再列出〕 二、加强标准化与科技创新有效互动。建立重大科技项目与标准化工作联动机制,开展共性关键技术和应用类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标准研究成果比率的统计工作。在新一轮国家科技计划任务布局中加强关键技术领域标准研究,将标准作为重要产出指标纳入科技计划实施体系。推动以标准研究为主的项目开展国家标准立项预审试点,加强互动发展。完善标准必要专利制度,推动建立标准与知识产权联动工作机制。健全科技成果转化为标准的服务体系,建设科技成果标准化服务平台,完善国家标准化技术文件制度。支持中科院、工程院等研究机构和高等院校推动科技成果向标准转化。〔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教育部、中科院、工程院、国家知识产权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提升装备制造业标准水平。加快完善信息化与工业化两化融合、智能制造等领域产业转型升级标准体系。围绕数控机床、工程机械、船舶装备、农业机械等重点领域,实施高端装备制造标准化强基工程,制定和实施一批高端装备与信息技术、绿色低碳、现代服务融合标准。开展智能制造、绿色制造、服务型制造等方面标准化试点,形成以标准促进装备制造高端化发展典型模式并推广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四、完善现代服务业标准支撑。围绕现代流通体系建设,研制一批智慧物流、跨境电子商务、海外仓等重点领域标准,健全多式联运标准体系。加大金融业数字化转型、金融风险防控、金融消费者保护国家标准研制力度,加快建设绿色金融标准体系。完善快递安全生产和包装治理等相关标准。进一步健全服务业标准化试点示范管理制度。〔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商务部、人民银行、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银保监会、证监会、国家铁路局、国家邮政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五、不断提升消费品标准水平。制定实施消费品标准提升规划,完善扩大内需标准支撑。加强消费品安全标准制修订,加大儿童用品和适老用品标准供给力度。完善食品质量标准体系。推进消费品质量分级标准建设,加强消费体验标准研究,加快推动消费品标准从生产型向消费型转变。〔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六、加大新兴产业标准支撑力度。实施新产业标准化领航工程,根据不同产业发展的趋势和特点,分类制定相关领域标准体系规划,推动重点标准研制。〔工业和信息化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集中研制一批引领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各产业良性互动、深度融合的国家标准。不断完善新材料相关产业标准体系。〔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推动生物技术应用领域标准建设。加快推进人工智能医疗器械、新型生物医用材料、新型分子诊断技术等标准研制,进一步优化高端、创新领域医疗器械标准体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科技部、国家药监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数字技术标准制定,推进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研制一批数据安全、数据交易标准,促进数据要素市场培育发展。〔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中央网信办、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七、促进产业链上下游标准有效衔接。实施标准化助力重点产业稳链工程,围绕机械、电子、纺织等重点行业,强化跨行业、跨领域产业链标准化协调。加强设计、材料、工艺、检测、应用等关键环节、关键领域、关键产品的标准研制应用。〔工业和信息化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八、实施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化专项行动。加强工业互联网、车联网、能源互联网、时空信息等新型基础设施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升级等方面标准研制。积极发展创新基础设施标准。遴选一批发展基础好、引领作用突出的城市,开展新型基础设施标准孵化应用。推进高新技术标准化试点,推动融合基础设施标准研制实施。〔中央网信办、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九、实施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提升工程。出台建立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实施方案。强化各领域标准化工作统筹协调,组建国家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总体组。加快完善碳达峰基础通用标准,升级一批重点行业能耗限额、重点用能产品能效强制性国家标准,完善能源核算、检测认证、评估、审计等配套标准。制定地区、重点行业、企业、产品碳排放核算报告核查标准。制定重点行业和产品温室气体排放标准。加强新型电力系统标准建设,完善风电、光伏、输配电、储能、氢能、先进核电和化石能源清洁高效利用标准。研究制定生态碳汇、碳捕集利用与封存标准。开展碳达峰碳中和标准化试点。分类建立绿色公共机构建设及评价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中央网信办、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国家能源局、国家统计局、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国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完善生态系统保护与修复标准体系。健全生态环境质量和风险管控标准,制修订一批生态系统环境观测与环境保护、污染物排放标准。加强山水林田湖草沙冰整体观测、保护和系统修复领域标准研制,构建生态文明气象保障服务标准体系、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标准体系。开展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管理、生物安全评价、生态状况监测评估、生态系统稳定性评价、生态风险评估预警、生态系统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绿色产品标准。构建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标准体系。〔生态环境部、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中国气象局、国家林草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一、提升自然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标准水平。加快制定统一的国土空间规划技术标准。构建统一的自然资源调查、登记、评价、评估、监测等系列标准。加大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耕地资源治理分类相关标准制修订力度。加强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保护领域相关标准制定。开展矿产资源节约集约技术、绿色勘查、绿色矿山标准研制。制修订一批海水淡化、海洋能利用等领域标准。〔自然资源部、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农业农村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二、实施乡村振兴标准化行动。开展农业全产业链安全、质量、服务、支撑标准研制,构建全要素、全链条、多层次的现代农业全产业链标准体系。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标准化建设,加强农村垃圾与污水治理、农村卫生厕所建设改造、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领域标准制定,完善相关建设、运营管理、监管服务标准。推进乡村治理标准化工作,开展农村治安防控领域标准制修订。加强国家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建设,建设农业标准化区域服务与推广平台,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标准化工作。〔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住房城乡建设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三、完善行政管理和社会治理标准体系。开展行政管理标准建设和社会治理标准化行动,围绕行政许可规范、政务服务优化、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与管理、营商环境评价、城乡社区治理等领域探索开展标准制修订。推动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组织治理等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开展行政管理和政务服务、机关事务服务、社区治理等领域标准化试点。〔国务院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国管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信用体系建设领域国家标准制修订,促进信用信息互联互通、数据共享。(国家发展改革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实施城市标准化行动,完善智慧城市、城市可持续发展等重点领域标准体系,加强标准国际化创新型城市建设。围绕区域协调发展、突发事件应对、基层社区治理等领域开展城市标准化试点。〔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四、实施公共安全标准化筑底工程。构建完善适应“全灾种、大应急”的以强制性标准为主体的应急管理标准体系。在社会治安、刑事执法、反恐处突、防灾减灾救灾和综合性应急管理、重大疫情防控救治、粮食和物资储备、安全生产、消防救援、交通运输、网络安全、建筑、水资源、产品质量和特种设备等领域加强标准制修订,开展标准应用试点。推动构建多部门多区域多系统快速联动、统一高效的公共安全标准化协同机制。〔中央网信办、应急部、公安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国家粮食和储备局、国家铁路局、工业和信息化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五、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建设工程。加快制定基本公共服务相关设施建设、设备配置、人员配备、服务管理等标准。推动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工作纳入区域发展战略,在长三角地区全面实施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化管理,建立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标准体系。推动基层服务机构开展标准制定、实施、评价等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建立基本公共服务标准实施监督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六、推动完善高品质生活标准。开展养老和家政服务标准化专项行动,完善标准体系,开展标准化试点,推动标准化纳入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领跑者行动。加强养老机构服务安全强制性国家标准实施宣贯和监督检查,加快建立全国统一的养老机构服务质量等级评价制度。〔民政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加强婴幼儿和老年人等重点人群健康标准研制,健全中医药标准体系,提升公共卫生健康标准化水平。完善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和网络视听、文物保护利用等方面标准体系,推动度假休闲、乡村旅游、旅游民宿等标准制定和实施,强化标准对文物数字化、考古、文物自然灾害防御等领域的支撑引领。〔国家卫生健康委、文化和旅游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体育总局、广电总局、国家文物局、国家中医药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七、提高参与国际标准化活动水平。实施标准国际化跃升工程,提升参与国际标准制定和转化运用的能力水平,加强国际标准化人才队伍建设,发展更加紧密、互利共赢的标准合作伙伴关系。履行国际标准组织成员国责任义务,积极跟踪参与国际标准化组织(ISO)、国际电工委员会(IEC)、国际电信联盟(ITU)、国际食品法典委员会(CAC)等国际标准组织战略规划制定和组织治理。推动碳达峰碳中和、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智慧城市、食品安全、动植物卫生、数字经济等国际标准制定,积极参与民生福祉、性别平等、优质教育、文化遗产保护国际标准化活动。研究制定跨境电子商务标准,完善数字金融、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等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卫生健康委、农业农村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八、深化国际标准化合作。统筹推进标准化与科技、产业、金融对外交流合作,促进政策、规则、标准联通。加强自贸区建设中的标准合作,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框架下,推动开展成员间标准协调对接。在金砖国家、亚太经合组织等机制下拓展标准化对话,深化与欧洲、非洲、泛美、东盟、海湾阿拉伯国家等区域标准组织交流,加强东北亚标准化合作。〔国家发展改革委、商务部、科技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人民银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十九、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标准体系兼容。推动建立国际标准跟踪转化长效工作机制,持续开展各领域国际标准和国家标准比对分析、适应性验证,加快转化先进适用国际标准。加强强制性国家标准外文版编译工作,推动国家标准中外文版同步立项。鼓励行业和地方根据需要制定标准外文版。〔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加强共建“一带一路”标准联通。推动将标准合作内容纳入共建“一带一路”合作文件,促进标准有效对接。支持依托重大项目建设和国际科技合作,积极推动采用普遍适用的国际标准。进一步完善共建“一带一路”国家标准信息平台建设,推进标准信息共享与合作,促进中外标准互认。〔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外交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粮食和储备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积极开发和实施标准化能力建设合作项目,加强标准互鉴、人员交流和经验共享。〔国际发展合作署、商务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一、推动国内国际标准化协同发展。建立政府引导、企业主体、产学研联动的国际标准化工作机制。逐步推动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同步提出、同步研制,加强国家标准与国际标准转化运用。加强标准国际化研究和促进机构建设。保障外商投资企业依法参与标准制定。支持企业、社会团体、科研机构积极参与各类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加大创新力度,支持国际性专业标准组织来华落驻。〔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外交部、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民政部、商务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中科院、工程院、全国工商联、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二、推进政府颁布标准协调发展。对安全生产、公安、税务暂按现行模式管理的强制性行业标准进行梳理分析,符合国家标准范围的逐步转化为强制性国家标准,并优化强制性行业标准结构。〔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应急部、公安部、税务总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同步推进推荐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改革,修订《国家标准管理办法》及相关标准化法规制度。探索推进重大标准项目制修订管理、推荐性国家标准采信团体标准、标准数字化等机制创新。开展国家标准体系优化试点,完善标准审评和复审制度。加强重要支柱产业和新技术等领域国家标准样品研制。(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三、加强团体标准规范引导。制定实施团体标准规范优质发展意见。实施团体标准培优计划,培育一批优秀的团体标准组织,推进团体标准应用示范,引导社会团体制定原创性、高质量标准。完善团体标准化良好行为系列国家标准,健全评价机制,鼓励开展自我评价和自我声明。强化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充分发挥新闻媒体对团体标准的正面引导和监督作用。依法依规处理有关问题,向社会公布团体标准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处理结果。〔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民政部牵头,中国科协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有效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完善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引导更多企业通过平台开展自我声明公开。在主要消费品、装备制造、新兴产业和服务领域,推动第三方机构发布企业标准“领跑者”。探索建立标准创新型企业制度,鼓励企业构建技术、专利、标准联动创新体系,支持企业联合科研机构、产业上下游建立标准合作机制,培育一批标准创新型企业。完善对标达标工作机制,推动对标成果应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五、促进地方标准化创新发展。持续优化地方标准体系结构,提高标准供给质量和水平。深化省部标准化合作,推进地方标准化工作改革向纵深发展。加快推进区域标准化工作探索与创新,围绕京津冀协同发展、长江经济带发展、粤港澳大湾区建设、长三角一体化发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实施,共商使用标准,联合制定标准,协同实施标准。〔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六、加强质量基础设施标准协同。以标准为牵引,推动计量、检验检测、认证认可融合发展,健全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体化发展体制机制。推进国家级质量标准实验室、国家标准验证点建设,提升国家技术标准创新基地建设水平。完善国家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平台,强化全链条技术方案提供。〔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牵头,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七、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推动在法规和政策文件制定,以及认证认可、检验检测、政府采购、招投标等活动中积极应用先进标准。推进以标准为依据开展宏观调控、产业推进、行业管理、市场准入和质量监管。对涉及面广、影响范围大的强制性国家标准开展实施情况统计分析报告。完善标准实施的政策措施,优化标准实施信息反馈机制,推进标准实施效果第三方评估。加强团体标准、企业标准“双随机、一公开”监督抽查。建立健全标准制定监督的方法和程序,鼓励社会公众对标准制定和实施情况进行监督。(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八、加强标准化技术支撑体系建设。围绕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发展,推动标准化技术组织建设。建立相关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之间联络机制,加强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估,推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整合优化和质量水平整体提升。建设国家数字标准馆,推动各级标准馆建设发展。完善全国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功能,实现跨部门、跨行业、跨区域标准化信息交换与共享。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标准化研究机构开展标准化基础理论研究与实践。(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工负责) 二十九、支持标准化服务业发展。培育标准化服务市场,发展围绕标准研制、实施全过程的检索分析、验证评估、试点示范等服务。鼓励加大标准化服务政府采购力度,实现服务提供主体和方式多元化。组织开展标准化服务业现状调查,研究提出标准化服务业产业统计方案和评价机制,开展标准化服务评价和统计分析报告试点。面向重点产业、重点区域,开展标准化服务进企业、进园区活动,培育标准化服务业产业集聚区。〔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家发展改革委、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加强标准化人才教育培养。在相关专业中安排标准化课程或教学内容,推进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1+X证书)制度实施,推广标准化领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应用。建设若干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完善全国专业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委员网络讲堂,加大各级各类标准化专业建设与人才培养力度。培养一批标准化创新团队和骨干青年带头人。加强国家标准化高端智库建设。〔教育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一、健全激励政策。各地根据财力状况对《纲要》重要任务落实经费予以支持。按照有关规定开展表彰奖励。强化金融、信用、人才等政策支持。鼓励商业银行、融资担保公司开发标准融资增信服务产品。(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人民银行、银保监会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二、加强督促检查。建立本行动计划工作台账,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要将标准化工作纳入政府绩效评价和政绩考核。选取部分地方探索开展标准化发展考评试点,完善标准化统计调查制度。国有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中要加大对标准制定和发布的激励力度。充分发挥社会组织、行业协会、专业研究机构作用,探索建立《纲要》实施第三方评价机制。〔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国务院国资委、国家统计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三十三、强化宣传引导。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纲要》实施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和重要举措。及时发布标准化政策解读,加强科学引导和典型报道,提高全社会标准化意识。建设若干标准化宣传普及基地,用好新媒体工具,提高宣传的精准性、有效性,让讲标准用标准守标准成为全社会的共同行动。〔中央网信办、广电总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等按职责分工负责〕 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将推动《纲要》及本行动计划各项任务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国务院标准化协调推进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加强统筹协调,强化有关工作指导、督促、检查。进一步凝聚全社会共识,形成标准化工作合力,推动各项工作有效落实。
北京发布二十七项地方标准 推动首都高质量
2022-07-06
为推动首都高质量发展标准体系建设,近日,北京市发布27项地方标准,涉及平安北京建设、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节水专项标准建设、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等多个方面。 在服务平安北京建设方面,制定《食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规范第1部分:运动营养食品》,面向市场需求量激增的新兴产业——运动营养食品,对企业质量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风险识别和产品研发等方面提出了更细化的要求。该标准也是运动营养食品成功保障北京冬奥会的经验和成果拓展,有助于规范企业生产行为,为健身人群和专业运动员提供更加安全、营养、健康、专业的运动营养食品。此外,还修订《在用电梯安全风险评估规范》,强化风险防控和分级管理,进一步提高风险评估项目、内容的科学性和合理性,将严重事故隐患与普通风险进行区分,并提出消除风险隐患具体措施,进一步提升老旧电梯安全管理水平。 在推动节能低碳与循环经济、节水专项标准建设方面,制修订《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能源消耗限额》等7项节能标准,支撑北京市“十四五”时期碳排放达峰后稳中有降、2035年碳排放持续下降、在全国率先实现碳中和目标,促进经济社会绿色低碳循环发展;制定《用水单位节水量计算导则》等5项节水标准,提高全市用水效率,促进节水型社会建设。 在促进京津冀区域协同发展方面,修订《下凹桥区雨水调蓄排放设计标准》,对暴雨径流、下凹桥区雨水流量的计算方法进行统一,对雨水调蓄排放设施布置进行规范,有利于降低三地下凹桥区积水安全隐患,保障下凹桥区道路安全通行;制定《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技术规范》,对混凝土结构、钢结构、幕墙、内装、设备与管线的施工安装及安全防护进行规范,提升三地装配式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促进装配式建筑产业发展。
山东青岛打造701家各具特色的标准化药房
2022-07-06
药品使用环节作为药品质量安全终端环节,关系着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年来,山东省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医疗机构药房存在从业人员素质参差不齐、药品采购管理混乱、相关管理制度不健全等问题,给人民群众用药安全带来隐患。2021年,该局开始构建医疗机构标准化药房建设,目前已经打造了各具区域特色的标准化药房701家,有效打通了药品质量监管“最后一公里”,提升了全市药品使用质量安全水平。 青岛市市场监管局创新的标准化药房是指药房在药品使用管理工作中,按照“六统一”标准对药品实施专业化、规范化管理,实现药品管理质量安全。青岛市市场监管局整合现行药品安全管理法律法规,结合监管实际,制定了《医疗机构药房标准化建设标准》,提出统一人员培训、统一制度管理、统一设施设备、统一购进验收、统一储存养护、统一调剂使用等6个方面53项管理标准,确保标准化药房有法可依。 创建特色化,提出“一域一案、突出特色”创建思路,要求区市结合辖区医疗机构特点,找准本区域创建重点,因地制宜打造出具有区域特点的标准化药房。例如,西海岸新区以社区医疗中心为切入点,打造出系列现代化药品使用单位,让病患享受到智慧化、情感化的优质用药服务;李沧区着力提升医联体药房标准化水平;胶州市和平度市针对中医诊所特点,开展中药房标准化建设。最终,通过示范单位的辐射带动作用,引导医疗机构标准化建设全域开展,实现全市药品质量全面提升。 指导精细化,针对基层医疗机构在场所设置、营业面积等方面差异,经过调研,分类制定社区医疗中心、诊所、中医专科诊所三类细化标准,提高创建可操作性。推出“一对一帮扶”,精准开展现场指导,协助设计改造方案。城阳区将标准化药房创建融入党建工作,将创建工作网格化,专人专区管理,全时跟进,有序推进,全面提升创建效果。市北区推出重点单位与工作人员结对子,加强结对帮扶,筑牢创建根基。即墨区针对不同级别医疗机构的特点,点对点组织现场观摩,精准提升药房创建水平。 管理规范化,坚持把“打促并举”作为创建的根本举措,将标准化创建贯穿于日常监管工作中,不断提升药房规范化管理水平。以问题为导向开展专项检查,对监管情况定期调度,今年累计开展医疗机构监督检查4002家次,确保检查覆盖率100%,问题处置率100%。通过标准化创建集中整治药房管理制度不完善、记录不完整、设施设备不合规等问题,切实把标准化创建工作做实做细。 开展自查自纠,压实工作责任。年初召开医疗机构专题工作会议,现场与医疗机构签订质量安全承诺书,要求医疗机构开展业务自查,倒逼主动创建的内生动力。崂山区通过开展自查自纠,向辖区监管单位发放自查表,并结合自查情况,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压实相对人的主体责任。莱西市采取“上门服务、现场指导、跟踪服务”的方式,帮助医疗机构提高创建积极性,督导医疗机构不断提高药品质量管理水平。 强化市、区、基层所三级协同联动,区、基层所设置网格化管理员,要求创建工作责任到人,做到“网中有格、格中有责”,市局设置区域督导员,对每个区市创建工作进行专人指导,确保各级网格信息响应及时、上下畅通、指挥调度有力。 组织区市局分管局长和监管科长召开现场观摩会,现场传授创建经验。将课堂向执法一线延伸,为基层人员提供实战操作模板,提升基层监管水平。同时,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整体推动全市药房标准化创建工作再上新台阶。
助企纾困 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市场监管总
2022-06-30
6月29日,市场监管总局围绕“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主题,召开2022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新闻界的朋友们,大家上午好!欢迎参加市场监管总局2022年第二季度例行新闻发布会。本次发布会的主题是:助企纾困,支持市场主体发展。市场主体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底气所在、韧性所在,是稳住经济基本盘的关键力量。近年来,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发展壮大各类市场主体,尤其是当前我国经济发展面临需求收缩、供给冲击、预期转弱三重压力,帮助广大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稳定预期、健康发展显得尤为重要。市场监管部门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部署要求,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出台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助企纾困帮扶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解决实际困难,夯实高质量发展的微观基础。为进一步做好相关政策宣传解读,今天我们邀请到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先生、质量监督司司长刘敏女士、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先生、计量司一级巡视员张益群先生、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先生出席发布会并回答记者提问。综合考虑疫情影响和宣传效果,今天的发布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召开,我们邀请到中央广播电视总台、经济日报、凤凰卫视等部分新闻媒体现场参会,其他媒体通过线上形式参会。在此,我谨代表市场监管总局对各位关心市场监管工作的媒体朋友表示衷心感谢!下面,由我向大家发布相关工作情况。一、政策力度不断加大,帮扶市场主体提质增效升级。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决策部署,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作用,市场监管总局近日印发《关于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的通知》,通过质量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应用,统筹发挥计量、标准化、认可、合格评定等要素,综合运用质量提升、登记注册、知识产权、药品监管等职能作用,部署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惠百城助万企”、“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小微企业质量管理体系认证升级、食品生产“千企万坊”等一系列有针对性的帮扶措施,帮助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降低成本,提升产品和服务质量水平,以实际行动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二、坚持监管与服务并重,增强企业质量提升内生动力。按照《国务院关于印发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的通知》要求,今年市场监管总局聚焦广大中小微企业,针对质量安全监管中发现的突出质量问题,部署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从产品、企业、产业三个层面开展多层次、立体化帮扶,推动提升市场主体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产品供给质量。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行动,一方面坚决守住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底线,保障民生安全;另一方面加强监管与服务的融合互促,对发现问题提供针对性的解决方案,增强企业质量提升的内生动力,着力做到“四个聚焦”——聚焦稳主体,帮扶提升中小微企业质量能力;聚焦强链补链延链,帮扶提高重点行业质量水平;聚焦区域经济发展,帮扶推动重点区域质量升级;聚焦新产品新业态新模式,帮扶规范新兴领域质量管理。截至目前,全国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质量技术帮扶覆盖企业超过1.8万家,其中9成以上是中小微企业。三、促进市场主体平稳发展,夯实高质量发展微观基础。今年以来,尽管各类市场主体遇到一些新情况、新困难,但随着国家政策支持力度不断加大,市场主体的发展韧性也在不断增强,今年以来新设市场主体数量保持基本平稳。截至2022年5月底,全国登记在册市场主体1.59亿户,比2021年底增长3.6%。其中企业5011.9万户、增长3.5%,个体工商户1.07亿户、增长3.7%,农民专业合作社222.7万户、增长0.4%。2022年1-5月,全国新设市场主体1151.4万户,同比增长0.8%。其中个体工商户805.7万户、增长3.8%。随着疫情得到有效防控、政策效应持续发力,市场主体发展将得到有力支持,为宏观经济基本盘提供强有力的微观基础。市场监管总局将积极推动更多支持政策尽快出台,为经济发展留住“青山”。下面,进入记者提问环节。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视新闻记者:近年来,受疫情影响,个体工商户经营困难。请问针对个体工商户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总局将采取哪些措施进一步为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市场监管总局登记注册局局长杨红灿:个体工商户是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在稳增长、促就业、惠民生等方面发挥着独特的重要作用。当前个体工商户发展总体平稳,但受多重因素影响,仍存在政策获得感不强、流动性不足、成本上涨、融资困难等诸多困难和问题。市场监管总局充分发挥部际协调机制作用,会同相关部门研究制定政策措施,不断加大对个体工商户的支持力度。一是推动出台促进个体工商户发展的政策文件。市场监管总局会同相关部门坚持问题导向,聚焦个体工商户解难纾困和长远发展,在集成疫情以来市场主体各项帮扶政策基础上,从税费优惠、房租减免、金融支持、就业培训等方面提出一揽子支持措施,同时,深入研究对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帮扶、建立“一站式”服务平台等,健全个体工商户服务保障体系,优化发展环境。二是加快修订《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条例》是目前我国法律体系中唯一针对个体工商户的专门性立法,对推动个体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但现行《条例》更多涉及个体工商户登记注册和日常监管内容,与当前支持发展的总体要求不相适应。我们正在推动尽快修订《条例》,立足服务个体工商户发展,完善各项扶持政策,保障个体工商户政治经济地位,保护其合法权益,促进健康发展。三是贯彻《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持续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和“证照分离”改革,进一步降低准入成本,培育壮大市场主体。提升登记注册规范化水平,完善市场主体歇业受益所有人备案等制度措施。拓展电子营业执照和电子印章的应用场景,为市场主体在跨部门、跨领域办事提供便利。四是举办“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市场监管总局将于第三季度会同相关部门开展“个体工商户服务月”活动,聚焦个体工商户生产经营需要,为个体工商户提供政策咨询、用工对接、金融支持等各项服务,营造全社会关心关爱个体工商户的良好氛围。五是扩大政策知晓度和惠及面。2021年底,市场监管总局建设运行了“全国个体私营经济发展服务网”,为数以亿计的市场主体提供了了解、申请、享受优惠政策的便捷通道,推动各项惠企纾困政策更好落地实施。截至目前,网站日均访问量1031.51万次,日均查询量325.74万户次。我们将继续完善网站服务功能,整合各方面政策信息资源,着力解决市场主体反映强烈的信息不对称难题。六是充分发挥党建引领作用。今年将部署各地市场监管部门集中4个月左右时间,组织开展“立足职能,党建引领,全面加强市场主体工作,推动高质量发展”主题活动,广泛动员市场监管系统干部,深入各类市场主体和生产一线,了解“小个专”党建工作情况,帮助市场主体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振奋市场主体发展信心。中央广播电视总台央广记者:我们注意到,今年4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印发了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的通知。请问总局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主要是基于哪些因素考虑?质量监督司司长刘敏:谢谢大家对质量技术帮扶工作的关注。我们组织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主要基于以下考虑:一是防范化解重点产品质量安全风险,保障人民群众人身健康和安全。二是助力广大中小微企业健康发展,帮助广大中小微企业提升产品质量水平,降低因质量问题带来的额外成本。三是增强企业提升产品质量的内生动力,增加优质产品供给,满足人民群众美好质量需要。“提质强企”行动开展以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积极贯彻落实,取得了积极成效:一是帮扶企业降成本提质量。福建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福建省科技厅派出100名科技特派员进驻企业帮扶,指导企业开展技术人员培训,加强全面质量管理,支持帮助企业质量技术攻关,促进新产品研发创新。广东省市场监管局依托“粤品通”质量技术帮扶平台,面向全省中小微企业免费发放2000万额度的产品检测券,直接降低企业成本。同时,“粤品通”质量技术帮扶平台持续为全省工业产品经营者免费提供产品质量管控“体检”和质量提升技术帮扶服务。二是切实助力企业复工复产。上海市市场监管局出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惠企政策,对受疫情影响需办理生产许可证的企业实行全程网办和容缺办理,并组织开展公益培训,针对企业质量问题开展个性问诊,帮助企业解难纾困。吉林省市场监管厅为受疫情影响的钢铁企业开通“绿色通道”特事特办,保障重大项目工程供货。三是有效保障民生产品质量安全。河南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安阳市局建立婴幼儿童装质量服务小站,有效解决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存在的质量问题,实施质量服务小站以来,安阳婴幼儿童装产品合格率同比提高4个百分点。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帮扶提高电动自行车行业产业链质量水平,大力治理电动自行车车灯、反射器、充电器等突出质量问题,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四是帮扶提升产业质量水平。内蒙古、黑龙江、浙江、广西、云南等地市场监管部门分别针对羊绒、石墨、阀门、电动自行车头盔、普洱茶包装用纸等产业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升产业质量水平。下一步,我们将积极总结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在开展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中的典型做法,组织开展交流推广,切实为市场主体纾困解难,推动质量技术帮扶工作取得更大成效。经济日报记者:中共中央、国务院去年印发的《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指出,要充分释放市场主体标准化活力。请问在助企纾困方面,如何发挥企业标准化的作用?标准创新司司长肖寒:标准是企业生产、经营、管理的重要基础,企业通过标准化工作能够提升产品和服务的质量,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和工作效率、降低生产成本,促进科技创新成果转化,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2015年国务院《深化标准化工作改革方案》部署“放开搞活企业标准”。2018年修订后的标准化法正式实施,取消了企业标准备案制,实施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企业标准由备案制改为自我声明公开后,实现了便利化和信息化,从原来备案标准平均14天缩短至现在公开一项标准只需10多分钟,减轻了企业负担,降低了企业的经营成本,激发了企业的标准化活力。据统计,2018年底累计有194354家企业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自我声明公开899200项标准;2021年底353963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了2151078项标准。与2018年相比,2021年自我声明公开的企业数量翻了近一番,自我声明公开标准数量增加了一倍多。在助企纾困方面,我们深化企业标准化工作改革,促进提升企业标准化能力,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一是积极推进企业标准自我声明公开和监督制度的实施,为企业宣传自己产品和服务提供了一个权威的平台。2022年以来,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新增近2万家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了20多万项标准。二是大力开展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实施工作,截至目前,1276家企业的2160项标准成为了全国的“领跑者”,激发了企业的创新活力。三是大力推进民营经济标准创新工作,与全国工商联共同举办民营企业标准化公益大讲堂,近2万人次在线参加,提升了民营企业的标准化意识。四是深入开展对标达标活动,全国近200个城市4.3万家企业,与3565个国际国外先进标准进行比对,推动1379个产品门类的10万余项产品对标达标,以先进标准引领企业产品质量提升。比如:义乌市通过“亮标、对标、提标、宣标”,实现市场经营户、采购商供需信息精准对接,助力小商品企业的产品销售。中央广播电视总台财经节目中心记者:刚刚主持人介绍,总局印发了《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通知》,请问针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当前面临的突出困难和问题,如何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助企纾困解难?质量发展局副局长王贇松:感谢你的提问。我国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量大面广,是经济发展中坚力量,是提升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的重要主体。针对疫情以来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发展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和新需求,我们在综合分析研判基础上,充分发挥质量政策在稳增长稳市场主体保就业方面的作用,于6月18日印发通知,部署开展质量基础设施助力纾困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专项行动,提出一揽子具体实在的措施,助力企业降成本、提质量、增效益。《专项行动》主要包括4个方面11条具体举措。一是在发挥质量基础设施作用方面,大力开展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惠百城助万企”活动,在不少于100个城市升级服务内容,助力不少于10000家企业解决质量难题、提升质量效益。总局推广应用的质量基础设施“一站式”服务20个典型案例单位,包括柳州螺蛳粉质量检测服务站等,我们要求逐一制定专门方案,在助企纾困方面发挥表率作用,切实推动工作流程规范化、创新做法制度化、成熟经验机制化。二是在推动产业链供应链质量联动提升方面,面向行业质量发展瓶颈明显的产业聚集区,开展工业产品质量技术帮扶“提质强企”行动。倡导大型企业和“链主”企业,将链上中小微企业纳入共同质量管理体系,鼓励中国质量奖等获奖企业向中小微企业开放共享质量经验,推动先进质量理念、质量管理模式向产业链两端延伸。开展广告企业“大帮小”行动、特种设备质量提升行动、食品生产“千企万坊”帮扶行动。三是探索完善新型监管模式方面,完善产品安全沙盒监管制度,在坚守产品安全底线的前提下,对新产品新技术新模式适度包容审慎监管,提振质量创新信心。严厉打击和整治医用防疫物资领域的突出问题和违法违规行为,加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试剂使用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持续加强价格执法检查,严厉查处哄抬价格等价格违法行为。四是在加快登记注册流程,发挥“小个专”党建工作领导小组和行业协会作用方面,充分依托“网上办、掌上办、寄递办、预约办”等有效手段,进一步提升企业登记注册、药品审评审批注册等办理时效。充分发挥行业协会、商会、学会等社会组织桥梁纽带作用,为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提供标准制定、品牌建设、质量管理等技术服务。下一步,我们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不断完善质量政策体系,推动质量变革创新,持续开展质量基础设施综合应用和协同服务,为广大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创新发展提供实实在在的质量技术帮扶,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凤凰卫视记者:计量是国家质量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持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基础性、引领性作用。请问,近年来计量在助企纾困解难,帮助中小企业发展方面主要做了哪些工作?计量司一级巡视员张益群:市场监管总局不断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计量支持帮扶力度,连续三年组织开展“计量服务中小企业行”活动,建立了“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公共平台”,组织开发了“企业计量公益课程”,完善中小企业计量技术咨询“直通车”服务,帮助中小企业获取计量法规、政策和信息,解决企业计量技术问题。三年来,各地市场监管部门共组成各类计量技术服务队11000余个,帮扶企业16.5万余家,提供各类计量技术服务近100万人次,开放计量实验室14000余家,共享仪器仪表设施8万余台(套),帮助近1.5万余家企业完善测量管理体系,为助力企业转型升级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计量支撑。近期,市场监管总局印发了《计量服务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若干措施》,在原有计量服务中小企业举措的基础上,从多个维度提出了一些实招和硬招,主要包括4个方面,9条具体举措:一是在帮助中小企业获得和理解政策方面,充分发挥计量服务中小企业公共平台等各类政策服务数字化平台作用,汇集各类计量助企惠企政策,为中小企业提供权威计量政策解读,帮助中小企业及时、全面、准确理解和把握计量政策,提高计量政策知晓率和惠及面。二是在帮助中小企业减免费用方面,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对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计量检定、校准费用实行优惠,可以采取减收、免收、缓收等措施。鼓励各地开设中小企业计量行政审批绿色通道,最大限度降低审批时限,并根据企业需求给予必要的指导帮扶。三是在对中小企业技术帮扶方面,在全国范围内广泛征集中小企业实际计量需求,主动靠前服务,组织和汇聚各类优质服务资源进企业、进园区、进集群,帮助中小企业解决计量技术实际难题。鼓励各地市场监管部门组织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碳计量中心、各级计量技术机构等为中小企业提供能源计量和碳计量服务,助推中小企业降本增效。深化中小企业计量人才培训,推出系列“企业计量微课”线上课程。四是在稳定产业链助力中小企业方面,深入实施计量中小企业伙伴计划,发挥大型企业带动作用,鼓励大型企业建立计量协同创新中心,向中小企业开放计量实验室,推动计量要素共享,促进计量技术资源开放,降低中小企业计量创新成本。推动产业计量测试中心面向中小企业开展计量测试等技术服务,助力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协同复工达产。下一步,市场监管总局将推动各地市场监管部门抓好各项措施的落实,让中小企业切实享受到政策红利,同时,发挥49家国家级、近百家省级产业计量测试中心作用,以及29家国家(城市)能源计量中心、2000余家计量技术机构作用,动员各方资源,给中小企业送政策、送技术、送服务,提振企业发展信心,更好支撑和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市场监管总局新闻发言人、新闻宣传司司长于军:感谢记者朋友们的提问。因为时间关系,今天我们的提问环节就到这里。如果大家还有想了解的其他问题,请会后与新闻宣传司联系。再次感谢大家出席此次发布会。会议到此结束。谢谢!
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召开 中国标准外文
2022-06-29
为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加强贸易便利化标准支撑,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于6月21日至22日以线上方式组织召开中国标准外文版需求调研工作会议。来自石油、冶金、建筑、电力、铁路、通信等领域的39家大型企业代表参加了会议。 会议提出,通过成体系制定发布中国标准外文版,能有效支撑国际产能和装备制造合作,满足企业需求,促进贸易便利化和海外工程项目顺利实施。参会企业表示此次会议具有很强针对性,有助于充分反馈企业在海外工程和贸易往来中对标准外文版的迫切需求,今后将在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的组织领导下共同推进机制完善,提升工作成效。
2022年中国国际标准化青年英才 暨IE
2022-06-29
6月19日,2022年中国国际标准化青年英才暨IEC青年专家选培活动圆满落幕。来自国际电工委员会(IEC)秘书处成员国管理和能力建设部主任凯瑟琳·弗拉加女士,国际标准化组织(ISO)中央秘书处协调官员瑞秋·米勒女士和安蒂娅·珀萨德女士,以及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创新司、广东省深圳市市场监管局、深圳技术大学等单位相关人员出席了闭幕式。 本次选培活动以线上形式开展,历时5周,邀请了ISO、IEC、美国电气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美国保险商实验室(UL)、美国材料实验室协会(ASTM)、中国标准化研究院、机械工业仪器仪表综合技术经济研究所等国内外标准化机构的50余名专家进行授课和评审,内容涵盖标准化理论基础、中国标准国际化发展、全球主要标准化机构及其技术工作流程、国际标准化实践分享等方面。 经过两轮全英文流程选拔,李根、乔旭等15名优秀学员从200余名标准化青年才俊中脱颖而出。其中,前3名将作为2022年中国IEC青年专家代表,赴IEC大会参加全球青年专家研讨会和IEC全球青年专家领袖选拔。
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
2022-06-29
近日,国家铁路局和公安部公布了最新版《铁路旅客禁止、限制携带和托运物品目录》,自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哪些物品禁止托运和随身携带?哪些物品禁止随身携带但可以托运?随身携带物品有哪些限制? 值得注意的是,公益性“慢火车”可以允许旅客随身携带少量家禽家畜和日用工具农具;铁路运输企业与旅客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军人、武警、公安民警、民兵、射击运动员等人员依法可以携带、托运枪支弹药或者管制器具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二十届东北亚标准合作视频会议召开
2022-06-28
2022年6月21日至22日,第二十届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以视频方式召开。市场监管总局(标准委)标准创新司副司长郭晨光率中国代表团参会。 今年是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成立20周年。经过二十年的发展,中日韩三国标准对话机制日臻完善,了解与信任逐步加深,各领域合作稳步推进。 会议期间,中日韩三国分别宣读东北亚标准合作会议成立20周年贺词,高度肯定20年来取得的务实成果,共同展望了三国加强标准技术合作的美好愿景。中日韩三国分别介绍了标准化发展近况,共同研究了现有合作项目进展和17个新合作项目提案。各方就持续深化标准合作达成广泛共识。 会议同期召开了中日韩标准合作常务委员会会议,中日、中韩标准化合作双边会议,中日韩标准化协会会议及中日韩标准合作研究小组会议,就汽车、航空材料、钢铁、中国环境标识与绿色采购、半导体设备、适老化技术等专业领域标准化合作,以及加强在国际标准组织(ISO、IEC)框架下的合作进行了深入探讨。 来自中日韩三国国家标准化机构、标准化协会、行业专家等代表共同参会。